3月6日,我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确定工作会议在第七会议室召开。副校长王文臣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学院院长和校长办公室、招生就业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校长办公室主任李益民主持。
会上,招生就业处处长江玉安介绍了浙江等省份新一轮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有关情况。招生就业处副处长周文勇传达了教育部和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并对各学院拟订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工作作出了说明。
王文臣结合当前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的新形势,分析了高考招生制度改革对我校招生工作和学校发展的影响,对做好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确定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高度重视,主动适应。高考制度改革不仅涉及教育公平,而且关乎社会公平。2014年启动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是恢复高考以来最全面、最系统的改革,也是教育综合改革中最重要、最复杂的改革。其目的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各类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平。进行招生专业选考科目的确定,是对接高考制度改革的基础工作,选考科目的确定将直接影响到我们的生源数量和质量。因此,一定要从学校事业发展的高度认识这次选考科目确定的重要性,主动适应新形势,转变思想观念,做好这项工作。二是加强学习,积极应对。2014年高考制度改革试点启动以来,各省市都召开各类座谈会、研讨会,并相继出台了各自的改革方案,许多高校适应改革需要,积极应对,探索出了一些值得借鉴的经验和做法。我们要积极行动起来,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对有关方案了如指掌,结合实际,调整学科专业结构,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加大招生宣传力度,保持高考招生制度改革在我校平稳过渡。三是结合实际,科学选择。招生专业选考科目的确定关乎学校未来的发展,在确定过程中,要做到三个符合:符合专业实际、符合学生发展、符合招生需要,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和影响,宽严适度,以利于保持生源质量的稳定和专业发展的持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