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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招生就业和校友工作考评的通知

时间: 2016-12-28 00:00:00来源: 作者: 阅读:

各学院招生、就业、校友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和《信阳师范学院目标管理与绩效考评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学校将对2016年度各学院招生、就业创业和校友工作进行考评,现将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考评工作在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由招生就业处和校友办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考评各学院的招生、就业创业和校友工作。

二、考评原则

坚持标准、注重实绩、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三、考评内容

各学院2016年度招生、就业创业和校友工作开展情况。

四、考评程序和办法

1.单位自评。2017年1月3日15:00前,各学院将本单位一年来招生、就业创业和校友工作进行梳理,对照《信阳师范学院招生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及标准》、《信阳师范学院就业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及标准》和《信阳师范学院校友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及标准》等文件要求,进行认真地总结自评,其中招生、就业创业和校友工作分别进行自评,撰写总结报告,同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自评总结要对照年度目标任务书逐项进行实事求是地总结,重点体现一年来的工作实绩,突出工作增量,关注纵横比量。

2.联评。学校将组织有关部门和各学院负责人召开联评会议,对各学院招生、就业创业和校友工作进行集中联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各学院将本单位的年度招生、就业创业和校友工作以PPT形式进行总结陈述,重点展示工作措施和工作实绩,突出特色和亮点。每个单位陈述时间不超过8分钟。(1月3日15:00前,各学院将PPT随同自评报告、实绩材料等一并报招生就业处114办公室)

3.直接审核认定。各学院招生、就业创业和校友工作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可以通过统计结果直接审核认定的,由招生就业处直接审核认定给出相应分数。

4.考评分数由联评分数和直接审核认定分数共同组成。考评总分100分,其中招生工作20分、就业创业工作60分、校友工作20分。

五、结果使用

学校将依据各学院招生工作考评结果、就业创业工作考评结果、校友工作考评结果分别评选出2016年度招生工作、就业工作、校友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附件1:信阳师范学院招生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及标准.doc

附件2:就业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及标准.doc

附件3:校友考核指标体系及标准.doc

招生就业处、校友办

20161227